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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定镇石门营村刘鸿瑞宅院记录(院落篇)

上传时间:2018-12-17 08:58:04

生成地点:永定镇石门营村

贡献者: 南城老李19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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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定镇石门营村刘鸿瑞宅院记录(院落篇)

去年年底,我去石景山区西黄村的皇姑寺参加一个活动,期间和一位老者聊了起来,他是门头沟人,就住在石门营村。当时他提到了门头沟名人刘鸿瑞的宅院,说那个院子不比城四区的宅院差,规模很大,结构整齐,做工精巧。后来因为活动开始,暂停了我们的谈话,但刘鸿瑞宅我却记在了心理。

    今年年初,寻访完娼妓桥后,直接就去了石门营村。如今的石门营全部都是新建小区,唯独保留下来的平房院落就是刘鸿瑞宅。该宅院目前分前后两部分,前院是一座独立四合院,而后院是并列的两座四合院,全部进行过翻修。从历史照片和早期网友拍到的照片对比,新翻修的宅院和过去相比,有一定差异。

    刘鸿瑞宅建于民国初期,房屋建筑精良,磨砖对缝,雕刻细致,布局严整,为典型的北京四合院。 街北的东院为伯父刘怀金所有,西院是他父亲刘怀宝,南边院子是叔父刘怀银。因为刘鸿瑞是民国史上北京的名人,所以统称为刘鸿瑞宅院。

    因为目前该宅院三组院落均为单位占用,我是偷着进去拍的,所以遗憾地错过了东院门洞里仅存的一幅壁画。不过总体来说,拍摄还算成功,三组院落基本都拍全了。特别是街北东院门楼上的青砖雕花,做工非常精美,即便在城里,也很难找到。

据《门头沟文物志》记载:“刘鸿瑞石门营村人,1929年中国大学法律系专修科毕业”。刘鸿瑞集地主、官僚、资本家身份于一身,在北京民国史上占有一席之地。

    1930至1933年,刘鸿瑞任国民党宛平县五区区长。1934年任新一区区长兼保卫团团长,1935年任宛平县六区区长,并继随了伯父刘怀金的石门营小学校长职务,为发展外十三地区与全区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1937年日军侵华后辞职在家,七七事变后,刘鸿瑞全家迁至北平城内居住,他继承父业,经营门头沟的煤窑。1942年任宛平县“地方款产监查员”。1946年6月,刘鸿瑞串通国民党宛平县县长王汉三,支持其亲信刘玉宝、赵玉恒等人,组织“还乡团”进攻解放区。

1947年9月任门头沟煤窑同业公会理事长,同年任宛平县参议会参议员,国民党宛平县财务委员,全国商联会理事,北平市警备司令部门头沟办事处设计专员、“戡乱”建国委员会委员,河北省商联会常委理事、全国商联会理事等职。

刘鸿瑞在从政期间,利用各种手段,霸占和强购土地2000余亩。在担任门头沟煤窑同业公会理事长期间,强令各煤窑无偿供应国民党驻军及各类机关烧煤,并向国民党北平市政府献冬季烧煤。

1947年11月当选为北平区商业团体的国民大会代表。1948年3月出席第一届“行宪国民大会”,被聘为国民政府宪政督导员,受到美国驻华大使马歇尔接见,同年由陈立夫介绍加入国民党。1948年底,刘鸿瑞以北平工商界商会代表的身份,作为“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”成员之一,参与北平和平解放谈判,出城前往解放军驻地,表达和平解放北平的愿望,为北平的和平解放而奔走。

1950年3月,中共中央发出了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。6月,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镇压反革命的任务,在全国展开了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。各界群众370余人具名,向人民政府控告刘鸿瑞的罪行。经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审理,1951年6月以“霸占人民财产,组织反动武装、破坏革命”罪,判处刘鸿瑞死刑,执行枪决。

1982年9月,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:刘鸿瑞在充任国民党官吏期间犯有严重的反革命罪行属实,但鉴于他在北平和平解放前夕参加了“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”,对北平和平解放有所贡献,应按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对待,为此再审判决,撤消1950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管会军法处对刘鸿瑞的判决,对其历史罪行不予追究,1985年平反,按起义人员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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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记忆来自贡献者“南城老李1979”,该用户于2018年6月入驻本项目平台,参与记忆贡献,现已成为本项目的合作伙伴。